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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器引发双方“口水战”
李先生认为,燃气表故障,燃气公司也有责任,不能单方面让他出这600元钱。为此,他与燃气公司僵持不下,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。
安装:被告知已欠费
李先生说,乘风燃气分公司在2012年为其更换燃气表时,没有给安装报警器,“当时他们说第二天过来给安,结果一直不见人影,直到现在我家也没有燃气报警器。”
3月10日,李先生想把家里的燃气报警器安装上,便联系到乘风燃气分公司。工程维修部的工作人员13日到李先生家查看燃气表后,告知李先生燃气表发生故障,并称李先生一家使用燃气时未走卡而是走直通,已经欠了600元的燃气费,需要缴清后才能将故障的燃气表更换。
质疑:为何两年未发现
对于燃气公司的说法,李先生表示不认可。他说,燃气表故障,他也不知情,具体什么时候坏的,到底欠了多少钱,他根本不确定。
“我也不是不交,只是认为燃气公司在这里也存在一定的责任,应该双方分摊这些钱。每年燃气公司都会定期来检查燃气设备,前一段时间也来过,为什么没有查出燃气表有故障呢?两年前更换燃气表时,燃气报警器未给安装,当时是怎么验收的呢?”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,并且表示要维护权益。
“燃气报警器两年未安装,这得存在多大的安全隐患,出了问题谁能负责?”李先生说。
燃气公司:承认工作有疏忽
随后,记者联系了乘风燃气分公司经理白钢。白钢对记者说:“补缴拖欠的600元燃气费是按章办事,不能双方平摊,既然他使用了燃气,花费当然应该他本人承担。”
而针对2012年在李先生家更换燃气表时,未给安装报警器就验收一事,白钢承认确实是工作人员的疏忽,他补充道:“但是这两年李先生也没有找我们提安装报警器的事,况且2012年更换新的燃气表时,旧的燃气报警器跟新的无法匹配,需要住户自己购买新的报警器才能安装。”
最后,白经理表示,如果李先生能缴清拖欠的600元燃气费,那么乘风燃气分公司可以免费给他提供燃气报警器,与故障燃气表一起更换好,否则就要下发到燃气执法大队处理这件事。
气愤:无奈交了燃气费
对于白经理的说法,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。他对记者说:“燃气报警器本就应该是燃气公司提供,况且新更换的燃气表无法匹配旧的报警器,问题不是出在报警器身上,我的报警器是好的,我没有理由再买一个,而且燃气表出现故障以及燃气报警器两年未安装之事,燃气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
20日11时,李先生情绪激动地给记者打来电话称:“乘风燃气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我家里对我父母放言,不交齐600元欠款,就把燃气表卸了,我父母一害怕就交了钱。现在故障燃气表已经更换,但是报警器仍没有安装,他们这样强制收费,太让人气愤了!”
关于李先生的说法,记者求证了乘风燃气分公司白经理。他表示,执法大队确实到李先生家收取燃气费,但是并未出现李先生所说的强制收钱。目前燃气表已经为其更换好,报警器会在两天内为其安装。
记者从大庆燃气客服人员处了解到,像李先生家的情况,燃气报警器的使用时间已经很久,需要自己花钱购买新的报警器。
李先生目前虽然非常气愤,但还是希望燃气报警器能尽早安装上。